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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桐梓坪新村南侧边坡加固应急抢险支护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05-08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桐梓坪新村南侧边坡加固应急抢险支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9、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郴州市桐梓坪新村南侧边坡加固应急抢险支护工程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1

319713.94

10、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4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未承担在建工程的承诺书。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三个月(2023年2-2023年4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声明(详见附件一)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一栋1718房,联系人:18673507150)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一栋1718房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开标现场单独出示,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郴州市罗家井102

联系人:刘继辉          

联系电话:1387553674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一栋1718房

项目联系人:陈文婷    

电话/传真:0735-2269522、18673507150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