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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2-07-19

为全力打造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的清廉示范医院,充分发挥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医水平、创新行业监督治理举措,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我院现向社会公开聘请20名行风监督员。

一、选聘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3.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行风监督员工作;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有参加行风监督员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行风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行风监督员。

二、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725日至731日。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风监督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联系人:肖将强,联系电话:0735-2225017(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cyyjjjcs@126.com

4、审核。将组织人员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

5、聘任。召开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聘任会议颁发聘书及工作牌。

三、报名须知

1、开展行风监督工作必须持有我院颁发的《行风监督员证》,不得从事与履行行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

2、不得捏造诽谤、挟私报复。不得接受或者向我院各科室索取任何可能对工作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吃请、礼品、财物等;

3、自觉维护我院各科室和部门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随意透露监督检查情况,不随意发布有关信息。

四、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和权利

1、依法履行监督员权利和义务,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

2、履行社会监督职责,开展调查研究, 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我院建言献策。

3、对我院行风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院在医德医风、医疗服务、环境卫生、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和督促我院各科室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附件: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风监督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