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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制和封存病历资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8-28
如何复制和封存病历资料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医疗机构申请复制病历资料。通常在向医疗机构提出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根据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证明;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证据,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证明。
病历资料包括主观和客观病历资料,患者仅有权复制客观病历资料,主观病历资料医院有权不给患者复印,主观病历资料通常采取封存的方式进行保存。
封存主观病历资料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即可以封存病历原件,也可以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患者最好要求医院出具病历已封存的证明材料,以防止医疗机构单方面拆封可能。通过复制、封存病历资料,使得记载医疗纠纷争议的主要证据材料—病历资料处于被相对固定状态,为纠纷的解决做好证据材料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