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登山活动通知
来源:郴州市第一人民院 发布时间:2016-01-05
为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响应国家全民健身活动精神,丰富医院职工业余文体生活,院工会决定举办职工登山活动。为保证活动圆满成功,特制定此方案。
一、登山活动形式和参加对象
1、自由式登山:本院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段自由登上山顶,凭胸牌或身份证发放纪念品(不能代领纪念品)。
2、竞赛式登山:本院在职职工自愿到各支部报名参加登山比赛。
3、特别提示:凡参加登山活动的职工,如身体状况不适应登山者,建议不参加。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自由式登山分别于4月23、24日下午16:00至19:00进行;
地点设南塔公园。
2、竞赛式登山于4月25日上午9:00检录,10:00准时开始比赛;地点设石榴湾生态公园。
三、竞赛式登山竞赛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参赛队员到所在支部报名。
2、报名名额:每个支部限报队员20人(男队10人;女队10人),支部书记为领队。
2、报名时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5:30之前,由各支部书记将参赛人员名单汇总,发OA至院工会办公室郭亚平邮箱。
(二)比赛路线:按照比赛规定的示意图线路。(各队发给示意图一份)全程设多个检录点,由工作人员在检录点 指引方向,在终点发放检录牌。
(三)奖项与奖金设置:奖项设个人单项奖及组织奖。
1、个人单项奖(分男子组、女子组):
一等奖: 2名,奖金300元/人(男、女队各1名)
二等奖:10名,奖金200元/人(男、女队各5名)
三等奖:20名,奖金100元/人(男、女队各10名)
纪念奖:奖金50元
2、组织奖:
一等奖: 1个,奖金1000元;
二等奖: 1个,奖金800元;
三等奖: 1 个,奖金600元;
优胜奖:奖金500元/个
(四)奖项评选办法
1、个人奖评选办法:分男子组、女子组。根据个人单项成绩的先后,分别评出男子组、女子组一、二、三等 奖。其它参赛人员无违规行为的获纪念奖。
2、组织奖评选办法:
实行计分制。根据各队总分多少排名,按排名先后评出一、二、
三等奖;其余参赛队以下(1)、(3)两项记满分的,获优胜奖。具体计分项目如下:
(1)参赛队员人数得分:每人次计2分(总分40分);
(2)获奖队员得分:获一等奖1人次计20分,获二等奖1人次计10分,获三等奖1人次计5分,累计得分。
(3)组织纪律得分:总分 20分,视下列违规情况扣分: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队员名单的,推迟一天扣5分;
②参赛队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检录,缺一人次扣2分;
每组参赛队员缺两人以上,视为放弃参赛。
③未配戴规定标识的,一人次扣2分;
④与裁判员及队员发生争执的,一人次扣5分;
⑤竞赛中擅离指定路线,一人次扣5分。
⑥乱扔矿泉水瓶、纸屑等垃圾的,一人次扣5分;
⑦随意攀折花草树木等损坏公共财物的,一人次扣5分;
⑧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一人次扣10分;
⑨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一人次扣5分。
(五)竞赛规则:
1、经裁判员检录参赛人员无误后准予比赛;
2、竞赛分男子组、女子组共两次发令;
3、运动员站立起跑线后,准备起跑;
4、按起跑口令开始起跑,队员不得拥挤推拉;
5、按指定路线完成比赛,领取检录牌,否则成绩无效。
(六)具体时间安排:
1、工作人员4月25日8:00到位,进行赛前准备工作;
2、运动队员9:00到达,实施检录登记;
3、9:20进行开幕式;
4、10:00正式比赛开始;
5、比赛结束,现场进行闭幕式并颁奖。
四、具体人员分工: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
二O一五年四月九日